9日15时左右,在202国道上一辆旅游巴士的司机把车停在路边拔下钥匙后就不知所踪。车内的乘客是从五大连池准备返回哈市的24名游客,其中有一名不到2岁的幼儿,车内的乘客和两名导游在为余款问题争执不下。导游表示,“经理说了,不给钱就不开车!”
10日下午,哈尔滨的徐先生对记者讲述了这次并不愉快的五大连池之行。
7月末,徐先生和公司的同事决定组团到五大连池旅游。徐先生通过从前旅游认识的导游万某联系到一位自称是“招商国旅”工作人员的男子张凯。8月7日,徐先生在道里区经纬街经纬360大厦B座8楼一房间内和张凯签订了“五大连池神奇火山矿泉两日游”的旅游合同。合同中写明“住宿标准为五大连池二星宾馆双标间,并有全程优秀导游服务”,每人收费385元,24人总金额为8855元(2岁幼儿不收费)。这份合同上乙方签字为“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公章为“黑龙江招商国际旅游公司业务专用章”。在这份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余款何时结算。徐先生当天交了4500元预付款。
8日7时,徐先生等人按照约定在南岗区家乐福国展店门口坐上了一辆旅游巴士,看起来不到20岁的年轻女孩牛某是他们五大连池之行的导游,这名导游十分“内向”,一路上一言不发,对徐先生等人询问的行程安排等问题也一问三不知。14时左右,徐先生一行到了五大连池一家“宾馆”,房间内地板凹凸不平,一位穿着高跟鞋的女同事差点崴了脚。房间床上乱七八糟,卫生间洗手池上脏乱不堪,马桶盖只用透明胶简单粘了一下,室内没有空调也没有热水,水管中的凉水也断断续续。
8日下午和9日上午,徐先生等人在没有任何讲解的情况下游览了这次行程的3个景点。9日12时左右,准备返回哈市时地接导游要求徐先生等人把余款4355元付清,但是徐先生等人对这次旅行的住宿、行程安排还有服务等都提出质疑,最后双方的协商结果是,徐先生一行再付2855元,余下1500元回到哈市后再付。
14时30分左右,徐先生一行人乘车从五大连池返回哈市。15时左右,司机谷某在接了一个电话后突然把车停在了距五大连池140公里左右的202国道上,随后拔下钥匙后就下了车。这时,导游要求徐先生把余下的1500元付清,并说,“李经理说了,不给钱就不让开车。”双方僵持了1个多小时后徐先生只得又交了1500元。
当天21时到了哈市后,徐先生见到了“李经理”,对于徐先生投诉的住宿、行程安排及导游服务,“李经理”表示:“五大连池根本就没有二星宾馆,导游是我们花50元一天雇的,想索赔不可能。”
1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李经理的电话,在电话中这名女子称她是“松花江旅行社的,不认识叫张凯的人”。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和徐先生签订旅游合同的张凯的电话,竟然还是“李经理”接听的电话,并说记者“打错电话了”。
12日上午,徐先生到黑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进行了投诉,工作人员表示会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徐先生是否受理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