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旅行社给出的道歉信。
“拿只蚂蚁给你们看,你们也要交800元”
●迟来的泰国旅行社的道歉信让游客质疑其诚意
●深圳市职工国际旅行社:如果还不满意,可以民事诉讼
来到泰国本来想开心旅游,但却遭当地导游语言恐吓,游客们被要求强制消费。随后,返回深圳的游客为了维护权益,要求旅行社必须书面道歉。昨日,游客向记者传真了来自泰国旅行社的一份道歉信。但对于这份迟来的道歉,游客仍然觉得其字里行间充满了“勉强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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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800至1000元人民币”
本来缴纳了2000多元团费,在深圳市职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带领下去泰国旅游,但无奈遭遇到“被消费”,深圳游客王璇(化名)深感不快,她告诉本报记者说,回忆起这次旅游,她现在依然感到“恐惧”。
“2011年2月21日,在深圳蛇口码头,深圳中华龙旅行社曾繁浩领队对我们说,到了泰国,那边的导游会介绍自费游,希望大家可以参加。我们问:那如果不参加呢?他说,自费项目喜欢的可以参加,不喜欢的也可以不参加,是自愿的。但是不参加的话,导游的脸色会不好看,到时会为难大家的。”
王璇说,到了泰国,曾领队说:过关时会有很多人排队,我们选择走绿色通道,但是要在护照里夹上25元人民币才可以。实际过关时我看到没有几个人在排队;出关上了旅游大巴后,泰国宏泰旅行社云导游寒暄了一番后说:公司交给了一个任务,就是每人必须参加自费项目,最低消费800至1000元人民币。
云导游说,“你们在中国交的团费只够买机票而已,到了泰国是要参加自费项目的,算是补团费,中国旅行社没跟你们说吗?如果不消费,后果自负。”团友们都不吭声。“我们当晚入住的酒店不干净,在床上发现2只蟑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