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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航离职员工诉厦航拒载侵犯人格请求被驳回

时间:2011-06-25 16:11:02 来源: 作者:

晨报讯(记者 颜斐)历经三年诉讼,备受关注的航空黑名单第一案于昨天上午在市二中院尘埃落定。和一审一样,厦航离职员工范后军状告厦航拒载侵犯人格权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昨天上午,39岁的安徽男子范后军和代理律师一起到法院听候判决。与三年前相比,范后军胖了不少,头发也剃得很短,不过依旧是大嗓门。聆听判决时,也仍然昂着头,一副很有斗志的模样。

法院认为,因范后军在与厦航产生矛盾后曾做出一些非理性行为,并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厦航据此对范后军能否正常乘坐厦航航班产生怀疑是合理的,且此后双方已就范后军乘坐厦航航班问题达成了协议,故厦航出于安全考虑采取的取消订票、订座等限制性措施并未超出合理范围,不构成侵权,厦航在对媒体描述该事件时也未造成范后军的社会评价的降低,没有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希望范后军对于厦航的行为应给予理解,希望其能理性、客观地对待,但另一方面,法院也指出,厦航在处理与范后军矛盾的整个过程中,欠缺及时主动有效的沟通及应对,厦航亦应从中吸取教训。

宣判结束后,面对蜂拥而上的记者,范后军立刻表示要继续申诉、申请检方提起抗诉,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将维权进行到底。不过,虽然对判决仍然不满,但打了三年的官司,范后军显然不再像当初那么愤愤不平。他说,为了这场诉讼,自己付出了卖房、离婚和名誉受损等沉重的代价,但“无论输赢,我现在已经很坦然了。因为社会上还是有很多人在支持我。” 范后军表示。

厦航方面的代理人表示,“希望范后军能够理解,我们的做法是出于对安全的考虑。”

■案件回放

范后军原是厦航福州分公司的安全员。2003年,由于没能通过航空安全员转空中警察的考试,厦航停止其工作,双方为此产生争议,范后军将厦航福州分公司书记和保卫处副处长打伤。2005年3月6日,厦航向福州各售票处发出商请函,要求各机票售票单位不要售予范后军任何航空公司的航班机票。为得到19万元补偿金,同年3月20日,他与厦航达成一份调解意见书,称“今后自愿在没有生育子女前放弃乘坐厦门航空公司航班权利”。

范后军的女儿出生后,范后军仍多次被厦航拒绝登机,于是以人格尊严被侵犯为由将厦航告上法院,同时索赔各项损失5万余元。2009年11月,朝阳法院一审驳回范后军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