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20时左右,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看守所,管教女民警王银巧因为嫌42岁的女嫌犯杜会茜在看守所里“闹腾”,就指挥其他在押女性人员对她进行殴打,最终导致送医院不治而亡。遂有网友在凤凰网论坛上发帖说,杜会茜被用皮带给“教训”死了。
28日下午,渭南市公安局政委张来宝对“教训死”事件作出如是解释,“临渭区看守所确实发生了民警指使在押人员,将一名被羁押的女性嫌犯打死的事件。他说,被打死的受害者‘本来就有点儿病’,但看守所‘在管理上也还有一些漏洞’”。
这个张政委真不愧为搞政治的,太会说话了,他的一个“受害者‘本来就有点儿病’”,“看守所‘在管理上也还有一些漏洞’”,一下子就把临渭区看守所所存在的巨大管理隐患和责无旁贷的法律责任于无形之中给淡化了。
张政委的言外之意,杜会茜被“教训死”是她命该如此。因为杜会茜“本来就有点儿病”,倘若没有病,看守所的“教训”力度一向是心中有数的,是不至于被“教训死”的,所以,她的死与“教训”没有多大的关系,与王银巧没有多大的关系,与临渭区看守所没有多大关系,当然,与他这个当领导的自然就更没有多大关系。虽然我们不知道“本来就有点儿病”是不是老于世故的张政委常常用来应付“教训死”这种事件的制胜法宝,但是,他的意思是最明白没有了,杜会茜之死不应该责怪别人,要怪只能怪她自己,谁让她偏偏在接受“教训”的时候“有点儿病”。
尽管有报道说,“记者从可靠渠道获悉,临渭区看守所313号监室存在在押人员相互虐待的现象,管教民警王银巧也存在虐待在押人员的行为”,但是,许多迹象告诉我们,在临渭区看守所,在押犯“教训”嫌犯的事情决不仅仅只存在于313号监室,惯于由在押犯“教训”嫌犯的也绝非只有王银巧一人,而是一种在各监室经常出现的、在管教中普遍、且长期存在的丑恶现象。
张政委怎么知道杜会茜“本来就有点儿病”?是杜会茜自己告诉他的吗?是审讯记录中所记述的吗?显然都不可能是。事实应该是训练有素的临渭区看守所在把杜会茜“教训”死后对她进行尸检所得出的一个“结论”。一个吃五谷杂粮的人,被“检查”出一点“病”来不是什么难事,就拿当警察的张政委来说,他就能够保证自己不会“有点儿病”吗?何况杜会茜有“病”之说只是渭南市警方的一家之言。而他们之所以这么做,显然是从无数次“教训死”事件中得出的经验,只为应付随之而来的社会舆论与受害者家属的质疑,以利于逃避或者推卸自己的一切责任。
可是,如果说“教训死”只是看守所的一些管理“漏洞”,即使说象王银巧这种虐待在押犯的人长期混迹于公安队伍也只是一些管理“漏洞”,但是,他张政委难道不知道每一个嫌犯依然与普通人一样享有人格的尊严吗?!难道他不知道嫌犯“教训”嫌犯一样属于犯罪行为吗?!难道他不知道监管人员虐待在押犯是一种犯罪行为吗?!难道这些都还能够以一些管理“漏洞”做解释吗?!我想,作为一个公安局的政委,他既不可能看不到这些问题的存在,也不可能认识不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而是他本身就热衷于这种管理模式,偏爱象王银巧这样的野蛮执法者。
因此,说在临渭区看守所,民警唆使、容忍在押犯殴打嫌犯,仅仅是一些管理“漏洞”,这如果不是执法者的无知,就一定是他们的无耻——除了推卸责任,逃避社会舆论的谴责,岂有他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