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河北省今年将对1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另外,根据国家有关安排,国家有关部门近日已下达了今年河北省第一批6.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包括5000户建筑节能示范户)和4亿元补助资金。
据了解,为使全省各地尽早启动农村危改工作,年初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2011年完成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目标责任书,各设区市目前已将任务全部分解到了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第一批6.5万户国家危改任务中的1.5万户,将分配到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中的5000户建筑节能示范户,将按照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县50户、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县30户进行分解。
农村危房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判定为场地危险或鉴定为D级、C级的房屋。拟改造危房处于危险场地的应异地新建。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就近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农村危房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农村贫困户。
会议要求,所有县(市)要于5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的鉴定、改造户的审批确定、档案建立等工作;6月30日前完成设计、施工队伍选择、购买建筑材料等,并全部开工。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市要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施工,所有市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并做好产权登记。